文章重點摘要

聘請外籍勞工(外勞)或外籍家庭傭工能大幅減輕企業或家庭的負擔,但在日常管理中,外勞請假往往是僱主最容易感到困惑的環節。到底外勞有哪些法定假期?病假和年假的薪金該如何計算?如果處理不當,僱主甚至可能誤觸香港《僱傭條例》。

本文為您整理了最完整的「外勞請假」指南,涵蓋休息日、法定假日、年假、病假及產假/侍產假的規定與薪資計算方法,幫助僱主輕鬆合法地處理外勞的請假事宜!

外勞請假的 5 大法定種類與規定

處理外勞請假是許多僱主的痛點。根據香港勞工處規定,無論是「補充勞工計劃」外勞還是外籍家庭傭工,僱主都必須遵守以下假期安排:

📌 休息日 (Rest Days)

外勞每 7 天須享有最少 1 天(連續不少於 24 小時)的休息日。僱主不可強迫外勞在休息日工作;若需加班,必須另行安排補假。

📌 法定假日 (勞工假)

所有外勞均享有香港法定假日。若法定假日適逢外勞的休息日,僱主必須於翌日補假。注意:僱主絕對不可以「買假」(以薪代假),否則屬違法行為。

📌 有薪年假 (Annual Leave)

外勞為同一僱主連續服務滿 12 個月後,即可享有有薪年假。第 1 及第 2 年為 7 天,其後每年按年資遞增,最高可達 14 天。

📌 病假 (Sick Leave)與疾病津貼

要領取有薪病假(疾病津貼),外勞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📌 產假與侍產假

連續受僱滿 40 星期的外勞,符合通知規定後,女性可享 14 星期產假,男性可享 5 天侍產假。

外勞請病假

外勞請假薪資計算表

在計算外勞請假薪金時,以「過去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」為計算基礎:

假期種類 薪金計算標準 給薪條件
法定假日 100% 全薪 須連續受僱滿 3 個月。未滿 3 個月可放假但無薪。
有薪年假 100% 全薪 服務滿 12 個月後按規定發放
病假 80% (五分之四) 連續請 4 天以上且有醫生紙。3 天(含)以內為無薪病假。
產假 / 侍產假 80% (五分之四) 須連續受僱滿 40 星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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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外勞說只要給錢,他願意不放法定假日(勞工假),這樣可以嗎?

不可以。 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給外勞。即使外勞主動要求,這種「買假」行為依然違法。

需要視乎情況。 如果病假不足連續 4 天,按法例僱主不需要支付疾病津貼(即無薪)。

如果合約終止或外勞離職,僱主必須將外勞已累積但未放的「有薪年假」,以工資形式折算補償給外勞。

管理外勞請假需要謹慎處理,稍有不慎可能觸犯勞工法例。建議僱主備妥「假期紀錄冊」,讓外勞每次請假都簽名作實。如果您覺得管理外勞假期和薪資太繁瑣,我們的專業團隊隨時為您提供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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